03-22.設路燈撈過界 潭子難核銷

2009102410:00

22.
設路燈撈過界潭子核銷






2009-10-21 自由時報B06M中縣新聞謝鳳秋

  〔記者謝鳳秋潭子報導〕潭子鄉公所竟越界施作28盞路燈到豐原市轄區,鄉內福仁、聚興村反而未做,代表及村長20日對此提出抗議,縣府主計處認為這樣不能核銷;但公所工務課長劉振村說,土地所有權人第三河川局同意就沒問題。
  
為人作嫁鄉代砲轟

  潭子鄉代會主席林金華與鄉代們砲轟,公所獲得縣府2000萬及中央擴大內需1300萬元補助經費,施作旱溪兩岸堤防景觀工程及路燈,居然搞不清楚鄉界在哪,東岸路燈28盞越界(長約1200公尺)做到豐原市轄區,工務課長劉振村及相關人員涉及瀆職,政風室應進行調查。
  福仁村長游鄧雪姬、聚興村長林信士說,公所有錢幫豐原市做路燈,聚興橋以南旱溪堤防西側、東側也需要設路燈,為什麼不做?
  
公所︰為景觀一致

  劉振村表示,經費補助提報計畫範圍為自行車道,部分涵蓋豐原市轄區,是為讓景觀有一致性,第三河川局同意施工就沒問題;聚興橋以南屬一般道路,並非自行車道,正另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施作。
  補助經費的縣府交旅處觀光工程科科長連昭榮說:「補助潭子經費,怎麼越界做到豐原?」豐原市長張?分則說:「謝謝!正苦於上級經費還未撥來」;但主計處長林振利指出,潭子公所未獲豐原公所委託逾越行政轄區施工,工程驗收、核銷都有爭議,原則上這28盞路燈工程費不能付給包商。

  縣府︰僅行政疏失

  潭子公所政風室主任張澤銓說,旱溪曾改道界址不清,初步清查僅13盞越界,因圖利公部門不算圖利,相關人員只有行政疏失,已簽報鄉長簡文祥決定是否予行政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