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-20.烏龍 路燈插過界 奉送鄰市

2009102210:00

20.
烏龍 路燈插過界 奉送鄰市

潭子糗 兩村等嘸燈
豐原樂:願付電費

【洪紹欽╱台中報導】台中縣潭子鄉公所規劃旱溪堤防路燈景觀工程,砸下三千多萬元,興建二百九十八盞路燈,沒想到工程大擺烏龍,竟多做了二十八盞路燈延伸到豐原市,鄉內福仁、聚興兩村反而沒照明。潭子鄉代會主席林金華昨率員到現場抗議,抨擊公所行政疏失,要求政風單位徹查失職官員。

凸槌惹怨
這項工程由潭子鄉公所爭取縣府、中央擴大內需經費共三千三百萬元,沿旱溪潭子鄉境兩側全長六點八公里,設置二百九十八盞路燈、涼亭、指示牌,今年七月完成驗收,居民發現多延伸一點二公里到豐原市蓋二十八盞路燈,豐原市未花半毛錢。

「我們不是次等公民」
福仁村長游鄧雪姬憤慨說:「村民苦等不到路燈,夜間行車危險,公所有錢不幫我們設路燈,反而照顧隔壁的豐原市民!」聚興村長林信士也說:「我們不是次等公民,公所應一視同仁照顧。」
潭子鄉代廖啟忠說,這二十八盞路燈包括十九盞節能燈、九盞太陽能燈,經費約二百多萬元,「工程未事先知會豐原市公所,日後維修費、電費誰來付?」。鄉代會主席林金華表示,將移請政風單位徹查官員是否瀆職;豐原市長張瀞分則說,感謝潭子鄉代為蓋路燈,願付維修費、電費。

公所稱鄉鎮界址不明
中縣交旅處觀光工程科長連昭榮說,經費是專用於補助潭子鄉管轄範圍,鄉公所恐違反行政程序,建議公所協調包商拆除路燈移回鄉境。縣府主計處長林振利指出,潭子鄉公所要越區興建,應報縣府核備,或知會他轄公所委辦,否則有行政瑕疵,日後審計單位可能無法核銷經費。

潭子鄉公所政風室主任張澤銓說,此問題主因旱溪改道、鄉鎮界址不明,但因供大眾使用,無圖利瀆職問題,承辦人員最多有行政瑕疵。潭子鄉公所工務課長劉振村日前答覆鄉代會質詢時曾表示,是因界址不明才會將路燈興建至豐原市,昨又改稱是為整體自行車道景觀,否認瀆職。潭子鄉長簡文祥表示,若承辦人員有疏失,會依法懲處。